苏州近日出台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命名与资助暂行办法》,建立补贴机制。
截至目前,苏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已达到12项,代表性传承人18位,省级传承人也有15位。此次出台的《办法》,对“非遗”代表性传承人的命名、申报资格和程序、获得资助的条件等作了具体规定,政府将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给予传承人不同的资助。 (潘朝晖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