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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出台医院药品管理检评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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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《苏州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检查评定标准》近日出台,医疗机构药房不合格率超过15%或有关键项目不合格的,将勒令限期整改,药监和卫生部门将做追踪检查。

    该标准制定了两套评定体系,分别适用于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、护理院、门诊部等。其中医院药品管理评定标准共有36项,30个一般项目和6个关键项目。社区卫生等其他类别医疗机构评定标准共20项,一般项目和关键项目分别有15项、5项。两套评定体系均细分为机构人员管理制度、购进与验收、储存与养护、药品调配与使用等部分。例如医院类别中,规定从事药品采购、验收、保管的人员应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,且该项被列为关键项目。(潘朝晖)

责任编辑: 黄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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