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州从4月1日起实行统一的医疗救助制度,整合过去分属社保、卫生、民政、工会、残联等部门管理的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源。一个月来,市社保中心已为9950名低保、低保边缘、特困职工参保人员办理了医疗救助登记,他们在今后一年中可在定点医疗单位享受实时医疗救助待遇。
根据规定,救助对象在苏州市区13家救助(公惠)医疗机构就医时,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诊疗费,其它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还可由医疗救助资金按比例予以补助。截至4月底,共有2308人次发生了157万元医疗费用,其中统筹基金结付86万元,占医疗总费用的55%;救助基金支付28万元,为个人负担降低17个百分点,个人负担水平是实施实时医疗救助前的一半。(潘朝晖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