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今年7月1日起,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(不含1亿美元)、3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,可在张家港、常熟、太仓、昆山、吴江5个县级市当地外经局受理,由省外经贸厅实行网上审批,无需再像过去那样,先至苏州外经局后再报送省外经贸厅。
按照审批权限,以前像昆山等县级市只能审批总投资不超过30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项目,凡总投资达 3000万美元以上、1亿美元以下(不含1亿美元)的,需通过苏州市外经局向省外经贸厅上报审批。不久前省外经贸厅专门下文,同意自今年 7月 1日起,凡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(不含 1亿美元)、3000万美元以上,原需要报送省外经贸厅审批的鼓励类、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,可由县级市的外经局在当地受理,然后通过网络由省外经贸厅实行网上审批。审批通过后,可直接向申请者颁发合同/章程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书。(苏菁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