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8日、9日晚上,3名使用伪造公安交通管理处罚决定书的“专业户”,途经太仓市338省道准备故伎重演时,被卡口执勤民警一举识破。
8日21:30许,太仓交巡警大队338省道卡口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苏JX38XX厢式货车有超载嫌疑,没等民警进一步检查,驾驶员姚某就递来一份上海市嘉定区公安分局开出的超载未达30%的处罚决定书和200元整的上海市定额专用罚款收据,示意民警不要再处罚了。民警仔细检查,发现姚某出示的处罚决定书有伪造的嫌疑,并打电话到上海市公安机关查询。结果发现,处罚决定书上签字的交警是宝山分局的,并非嘉定分局,且他当天一张单子也没开。一个微小的破绽,让民警断定这是一份伪造处罚决定书。
发现自己使用假处罚决定书已经败露,嘴巴挺硬的姚某还是坚称已经在嘉定被交警处罚过了,单子是真是假不关他的事。直到民警在他的货车上,连续查获186份已开具和空白的伪造、变造的处罚决定书,他这才不再狡辩。经过太仓当地派出所审查,姚某交代,他曾经于2006年至今,为逃避交警对其超载的处罚,利用“同一交通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处罚”的空子,一是采取购买伪造的处罚决定书自行填写;二是利用纯酒精浸泡交警开具的处罚决定书消字,然后再使用碳化纸另行填写,共伪造、变造了上海嘉定、宝山,江苏海安、大丰、如东警方开具的交警处罚决定书共186份,从而用以逃避处罚。随后,卡口交警又在7月9日早上,连续查获2起使用伪造、变造的公安交通管理处罚决定书的驾驶员。目前,3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 (方方 加永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