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州某外资企业在其职工工资构成中,对考过英语四级或六级的职工,设有不同的津贴标准。此外,凡是拿到其他英语等级证书的职工,企业也对其发放相应的津贴。对于企业的这种做法,有的职工提出不同意见:企业有权自己制订工资标准吗?
“真后悔,要是我考过了六级,每月的工资可以多出来300块,一年下来能多拿好几千呢!”今年六月刚毕业的小李怎么也开心不起来,因为单位的工资构成中还有一项“(英语)六级津贴”,而自己只能拿“(英语)四级津贴”,每月少了300元,一年下来,自己足足少拿了3600元。
小李告诉记者,他所在的单位由于是外资企业,对职工的外语要求比较高,单位不仅对考过四六级的人发放津贴,其他考过 “技术含量”更高的英语等级证书,相应的津贴会更高。同单位的小赵则是这一工资标准下的得益者。小赵不仅在大学期间过了四六级,更获得了剑桥商务英语高级等级的证书,所得的补贴也处于“金字塔”的塔顶,让众多同事羡慕不已。对于企业的这种做法,也有职工提出不同意见:企业有权自己制订工资标准吗?
对此疑问,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苏州分所主任赵胜律师解释说,在职工工资构成中,基本工资一块是相对固定的,它必须符合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,除此之外,对于职工的奖金津贴补助这一块,企业有自主决定权。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,将奖金津贴补助作为一种奖励手段,来鼓励员工提高自身素质,钻研业务技能。(宣蕾)